2016年考研政治: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原则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思想
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这个人民共和国的社会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带有过渡性质的社会,而不是独立的社会形态,它属于社会主义体系。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既有社会主义因素又有非社会主义因素。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经济上实行以国营经济为主导的包括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政治上实行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包括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文化上实行发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即新民主主义文化的方针。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在解决土地问题之后,国内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国外是中国通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
中国社会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必须有相应的各方面条件:1、物质基础和经济条件;2、政治保证;3、国际因素。
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以“一化三改”为核心内容的总路线,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这是总路线的主体;2、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总路线的两翼。
工业化是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和目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工业化不可缺少的条件和手段,二者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体现了发展生产力与变革生产关系的有机统一,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
其实质是要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解决所有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