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法学考研模拟试题及答案(十八)
简答题
1.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出现为法学领域带来了根本变革
2.法有哪些的基本特征
3、法的产生有哪些共同规律
4、当代中国法律适用的原则
5、当代中国法学应在哪些方面作出努力。
6、法的规范性作用可分为哪几种作用
7、如何理解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参考答案:
1答:首先,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以唯物史观为基础,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科学地阐明了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2分)
其次,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不是超阶级的,它是由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制定出来的,是为一定阶级的利益服务的。(2分)
再次,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法将趋向于灭亡。(2分)
2答:1、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2分)
2、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2分)
3、法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权力。(2分)
4、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2分)
3答:1、对人的行为的个别调整逐步发展到规范性调整,即不是对特定的人和事的调整,而是对一般人和事的调整。(2分)
2、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到成文法。(2分)
3、从法律、道德和宗教三种规范混为一体逐渐转化为各个相互独立的不同社会规范。(2分)
4答: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1.5分)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1.5分)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1.5分)
4、国家赔偿与司法责任(1.5分)
5答:1、必须坚持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指引。(1分)
2、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理论和实践。(1分)
3、贯彻执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1分)
4、贯彻双百方针。(1分)
5、借鉴一切有用的知识。(1分)
6、专业法学工作者对法学所作的努力。(1分)
6答:1、指引作用。又对本人行为的指引,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2分)
2、评价作用。(1分)
3、教育作用。(1分)
4、预测作用。(1分)
5、强制作用。(1分)
7答:1、法并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手段。(1.5分)
2、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1.5分)
3、法律的抽象性、稳定性与现实性的矛盾。(1.5分)
4、法律所要适用的事实无法确定。(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