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考研《教育学》专项练习:单选题20
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
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部分专业尚有少量调剂名额,为方便考生调剂,现将我校2011年招生调剂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调剂要求
(一)校内调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申请校内各专业之间调剂)
1、法学理论(代码:030101);法律史(代码:030102外国法制史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代码:030108);司法鉴定(代码:030120);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代码:030125);
2、政治学理论(代码:030201);思想政治教育(代码030505);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一区复试分数线,但未进入我校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
(2)考生初试成绩(单科与总分)符合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的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3)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和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优先考虑科研能力强、有创新意识、综合素质高的考生。
3、诉讼法学(代码:030106①刑事侦查方向、②法律逻辑方向);刑法学(代码:030104①犯罪学方向、②青少年犯罪研究方向);经济法学(代码:030107国际金融法方向);国际法学(代码:030109国际航运法方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诉讼法学专业,并达到该专业复试资格基本要求,可以申请调剂到诉讼法学下设刑事侦查方向或法律逻辑方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刑法学专业,并达到该专业复试资格基本要求,可以申请调剂到刑法学下设犯罪学方向或青少年犯罪研究方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经济法学专业,并达到该专业复试资格基本要求,可以申请调剂到经济法学下设国际金融法方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国际法学专业,并达到该专业复试资格基本要求,可以申请调剂到国际法学下设国际航运法方向。
4、法律硕士(法学)专业(代码:035102)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本科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的毕业生;
(2)初试成绩(单科与总分)符合我校该专业接受调剂复试资格要求。
(二)校际调剂(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申请调剂至我校)
1、产业经济学(代码:020205);行政管理(代码:120401);社会保障(代码:120404)
(1)初试成绩已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一区最低复试分数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和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申请调剂产业经济学专业的,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2、法律硕士(法学)专业(代码:035102)
(1)报考法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本科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的毕业生;
(2)初试成绩(单科与总分)符合我校该专业接受调剂复试资格要求。
二、调剂办法
(一)申请校内或校际调剂的考生,均需登陆东方法学网(www.law.ac.cn)下载调剂申请表填写调剂申请,亲自或委托他人向研究生招生办提交调剂申请表,不接受传真件申请。申请调剂材料必须于4月8日下午4:00前提交,调剂名额满后不再接受申请。届时,学校将对提交调剂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在校期间所获得的各类奖项和英语四、六级考试及书面材料初审意见等情况排定次序,确定调剂复试名单。(请考生关注东方法学网相关信息,复试时间定于4月中旬左右)
(二)申请校际调剂的考生,除提交调剂申请表外,还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进行网上调剂(网上调剂时间4月2日至5月5日)。
联系部门: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咨询电话:021-62071885(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附:调剂申请书相关Tags: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