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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政治复习指导: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

考研政治  时间: 2019-03-09 10:15:25  作者: 匿名 
 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

一、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和基本任务

(一)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性质与内容。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随着阶级关系和中心任务的变化而有不同的性质和内容。

1.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与以往的统一战线相比,其阶级结构和内部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已经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联盟。

2.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包括两个范围的联盟:一个是大陆范围内,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团结全体劳动者、建设者和爱国者的联盟,这是统一战线的主体和基础;一个是大陆范围以外的,以爱国和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盟,这是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两个方面互相结合,互相促进,共同构成了一个整体,体现了新时期统一战线空前的广泛性。

(二)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基本任务。

基本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服务,为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祖国和平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二、加强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

(一)党的领导问题是统一战线中的核心问题。

这不仅取决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也是统一战线内部各方面人士的共同愿望和共同利益所在。

(二)在爱国主义旗帜下,实现最广泛的团结。

新时期统一战线成员的大多数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统一战线的主体是社会主义的。爱国主义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是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强大动力。要努力把统一战线建设成为坚持以人为本、具有强大凝聚力的统一战线,建设成为具有空前广泛性和巨大包容性的统一战线,不断巩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

(三)新世纪新阶段,要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三、统一战线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重要法宝

(一)统一战线是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之一。

(二)在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在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这是因为,第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十分艰巨的事业,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第二,完成统一祖国大业,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也需要团结各方面的力量;第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党能否动员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地为之奋斗。总之,统一战线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法宝,决不能丢掉;作为党的一个政治优势,决不能削弱;作为党的一项长期方针,决不能动摇。

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其实质就是要在一个共同的目标之下,实现全国各民族、各党派、各阶层、各方面人民最广泛的团结,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

(三)统一战线工作就是争取人心、凝聚力量。

四、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

(一)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正确处理民族问题。

1.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问题及其实质

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实质,已经不是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问题,而是各民族人民的内部矛盾,是各民族人民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应该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来加以解决。

2.社会主义时期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是: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

(1)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政治前提和基础。所谓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在政治权利、社会地位等方面一律平等;还包括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化和宗教信仰等。

(2)民族团结是维护国家统一、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的根本保证。没有各民族的团结,就没有社会主义祖国的统一、稳定和繁荣。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

(3)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3.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即"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紧紧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决反对大民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和民族分裂主义,坚决揭露和打击国内外敌对势力的一切分裂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的大团结,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二)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正确处理宗教问题。

1.正确认识我国社会存在的宗教问题。

第一,宗教是对相当一部分群众有较大影响的社会现象,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也将长期存在。

第二,必须尊重宗教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客观规律,既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发展宗教。

第三,正确认识我国社会存在的宗教问题,关键是要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充分认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

第四,努力做好宗教工作,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

第五,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是我们党维护人民利益、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也是最大限度团结人民群众的需要。宗教信仰自由是指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我们一方面要尊重每个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另一方面又要求宗教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要求在宗教方面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项和活动,必须纳入依法管理的范围。

3.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我国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能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和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同时,要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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