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考研政治冲刺:理论辅导25
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是指在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性质和趋势,偶然性则是指在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确定的性质和趋势。
必然性和偶然性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必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而偶然性则只起加速或延缓作用,不起决定作用。二者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必然性离不开偶然性,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并通过偶然性表现出来,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的必然性。
(2)偶然性背后都隐藏着必然性,偶然性都受制于必然性,脱离必然性的偶然性也是不存在的。
(3)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变。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区别不是绝对的,在一定条件下两者可以相互转化,必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偶然性,偶然性也可以转化为必然性(1994年理科单选题第2题考查过)(1995年文科辨析题第23题考查过)。
在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关系问题上,主要反对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夸大必然性否认偶然性,把整个物质世界都看成是一种绝对的过程,没有任何偶然性的存在。这是一种机械决定论的错误;另一种是夸大偶然性否认必然性,否认物质世界的运动和发展具有任何规律性,认为一切都是偶然的,这是一种唯心主义非决定论的错误(2001年文、理科单选题第1题考查过)。
原因和结果
一种现象引起另一种现象或者一个过程引发另一个过程,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因果关系。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是原因,被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辩证的。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原因总是伴随着一定的结果,结果总是有一定的原因。原因不仅可以作用于结果,结果又能反作用于原因,成为其进一步发展的原因。
因果关系是客观的、普遍的。由于客观事物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是纵横交错的,其具体的表现是复杂多样的。其中有:一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多因多果等。
正确认识因果关系的辩证性质,有助于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可以有效利用原因和结果之间的相互作用促进事物的发展。
(1)认识因果关系的客观普遍性,可以同唯心主义的 因果报应论、神学目的论划清界限。
(2)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
(3)正确地认识因果关系,把握规律,可以提高实践活动中的预见性。
可能性和现实性
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出来的有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事物之中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把握可能性这个范畴,要注意区分几种不同的情况。首先,要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可能性是指在现实中存在实现根据的;不可能性是指在现实中没有任何实现根据和条件的,也就是永远不能实现的(2007年单选题第2题考查过)。其次,要区分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的可能性。现实的可能性是在现实中有较为充分的根据,在现阶段可以实现的可能性;抽象的可能性是在现实中缺乏充分的根据和条件,因此在将来才可以实现的可能性。再次,要区分两种相反的可能性。由事物内部的矛盾性规定的事物发展的两种基本趋势,就是两种相反的可能性。我们做事情应从最坏的可能方面着想,争取使事物向最好的可能方面发展。最后,要区分不同程度的可能性。对于可能性还要注重量上的区别,区分可能性程度的大小,努力增大有利的可能,减少和避免有害的可能。
可能性与现实性是对立统一的。一方面,可能性和现实性不同。可能不是现实,现实不是可能,二者不能等同。另一方面,可能性和现实性相互依赖、相互依存,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唯物辩证法关于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立足现实,创造条件使事物的可能性成为现实,从而获得实践活动的成功。
(1)可能性包含在现实性之中,因此,我们必须使理想立足于现实的基础之上。我们向往未来必须重视现在,树立理想必须面对现实。每一个大学生都应该有理想,有了理想,生活便有了远大的目标,内心世界便是充实的,行动也就有了强大的动力。但理想要成为现实,就必须立足于现实,否则就只能是空想。要把理想变为现实,必须从当前的实际出发,所谓 眼往高山,脚踏实地就是这个意思。面对现实而不甘于现实,从现实出发去改造现实。
(2)可能向现实的转化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因此,只有充分发挥我们的能动性,才可以创造有益于可能转化为现实的条件。
(3)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统一,也使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具有了充分发挥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