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考研政治时政热点:2014年7月30日
考研政治
时间: 2019-03-09 10:22:05
作者: 匿名
国家教育部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今下达,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查阅。现将我校的复试工作简述如下。
1.3月29日教育部公布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3月30日学校将上线者名单下达院系所(含已录推免生)。4月1日起学校和院系所确定上线名单内的复试名单。3月31日至4月1日教育部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我校复试安排为4月12日报到、4月13日至15日复试、4月16日至17日体检。个别院系所根据具体情况可调整复试工作日程。
2.我校院系所根据教育部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的确定按专业内上线考生初试总分的排序进行,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1.2至1:1.5(院系所自定)。院系所将拟定的复试名单交学校研招办经上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供考生查阅。因各院系所考生人数多少不一,拟定复试名单的时间有先后,故全校各院系所复试名单的网上查询日期,会处于不断更新中,网上查询约4月2日起,查询入口(链接)届时会置于本文下方。各院系所也受理上线考生能否列入复试名单的来人来电查询。我校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院系所将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报到等办法置于本院系所的网页供复试考生查阅,并作电子邮件发给每位复试考生(约4月1日至4月3日),务请被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给与是否参加复试的回信(电子邮件)确认,回信(电子邮件)地址为院系所原发信人。
3.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大学本科成绩单、初试准考证、一张一吋照片(黑白彩色均可、体检用)、体检费。还可携带所学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的表述资料、业绩记载、奖项证书等书面材料(交复印件、不再退还)。考生到招生的院系所报到、验证,即我校需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后,4月16日至17日的体检安排在早晨验血和白天体检。报到、复试、体检的地点安排暂按院系所所在校区进行,院系所所在校区的分布情况,可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右侧"招生办公室常用信息查询" 栏的"研究生招生单位和联系电话"。
4.教育部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结束后,我校再制定调剂生事项。
校内调剂:我校部分院系所会有调剂校内考生的要求,在我校院系所内、或我校院系所间的调剂工作,在院系所内、或由调入院系所和调出院系所、根据招生情况和考生情况,统一进行筛选,与考生是否提出调剂要求无关,对个别考生来电来函来人的"预登记""预约"的要求和申请调剂的书面材料,不予受理。在我校校内调剂考生的调剂手续,考生无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进行操作。
校间调剂:我校部分院系所会有调剂校外考生的要求,有此要求的院系所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的“网上调剂”系统发布信息,报考外单位欲调剂来我校的考生,约在4月初,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按该系统的规定程序进行查阅和操作。与考生是否在网上调剂系统外提出调剂来我校的要求无关,对个别考生来电来函来人的“预登记”“预约”的要求和申请调剂的书面材料,不予受理。
5.请报考我校且达到教育部的复试基本要求(分数线)的但未能列入我校复试名单的考生,如需了解我校以外的招生单位是否有调剂信息,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按该系统的规定程序进行查阅和操作。
6.我校各院系所的复试内容(科目、形式、参考书目)已于2010年9月11日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网页登载。方式一般为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我校拟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约为40%,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我校按专业按考试总成绩确定差额结果(即是否录取),我校数学系和计算机科学技术系按学科(不按专业)进行招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重点考察考生的潜在素质和综合能力,特别是创新精神和能力,务请考生正确对待复试,认真参加复试。
教育部在我校2011年复试工作中实行加试“综合能力测试”,笔试、3小时,考试时间全校统一拟定于4月13日下午1时至4时,复试考生须按照院系所的布置参加考试,此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7.学校关于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工作,会另行制定,上述日期和办法,需延迟和变动。届时学校或院系所会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进入复试的考生,考生不需频繁查问。
8.按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教育部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如有新的政策或规定,我校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最新通知。
1.3月29日教育部公布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3月30日学校将上线者名单下达院系所(含已录推免生)。4月1日起学校和院系所确定上线名单内的复试名单。3月31日至4月1日教育部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我校复试安排为4月12日报到、4月13日至15日复试、4月16日至17日体检。个别院系所根据具体情况可调整复试工作日程。
2.我校院系所根据教育部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的确定按专业内上线考生初试总分的排序进行,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1.2至1:1.5(院系所自定)。院系所将拟定的复试名单交学校研招办经上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供考生查阅。因各院系所考生人数多少不一,拟定复试名单的时间有先后,故全校各院系所复试名单的网上查询日期,会处于不断更新中,网上查询约4月2日起,查询入口(链接)届时会置于本文下方。各院系所也受理上线考生能否列入复试名单的来人来电查询。我校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院系所将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报到等办法置于本院系所的网页供复试考生查阅,并作电子邮件发给每位复试考生(约4月1日至4月3日),务请被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给与是否参加复试的回信(电子邮件)确认,回信(电子邮件)地址为院系所原发信人。
3.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大学本科成绩单、初试准考证、一张一吋照片(黑白彩色均可、体检用)、体检费。还可携带所学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的表述资料、业绩记载、奖项证书等书面材料(交复印件、不再退还)。考生到招生的院系所报到、验证,即我校需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后,4月16日至17日的体检安排在早晨验血和白天体检。报到、复试、体检的地点安排暂按院系所所在校区进行,院系所所在校区的分布情况,可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右侧"招生办公室常用信息查询" 栏的"研究生招生单位和联系电话"。
4.教育部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结束后,我校再制定调剂生事项。
校内调剂:我校部分院系所会有调剂校内考生的要求,在我校院系所内、或我校院系所间的调剂工作,在院系所内、或由调入院系所和调出院系所、根据招生情况和考生情况,统一进行筛选,与考生是否提出调剂要求无关,对个别考生来电来函来人的"预登记""预约"的要求和申请调剂的书面材料,不予受理。在我校校内调剂考生的调剂手续,考生无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进行操作。
校间调剂:我校部分院系所会有调剂校外考生的要求,有此要求的院系所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的“网上调剂”系统发布信息,报考外单位欲调剂来我校的考生,约在4月初,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按该系统的规定程序进行查阅和操作。与考生是否在网上调剂系统外提出调剂来我校的要求无关,对个别考生来电来函来人的“预登记”“预约”的要求和申请调剂的书面材料,不予受理。
5.请报考我校且达到教育部的复试基本要求(分数线)的但未能列入我校复试名单的考生,如需了解我校以外的招生单位是否有调剂信息,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按该系统的规定程序进行查阅和操作。
6.我校各院系所的复试内容(科目、形式、参考书目)已于2010年9月11日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网页登载。方式一般为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我校拟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约为40%,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我校按专业按考试总成绩确定差额结果(即是否录取),我校数学系和计算机科学技术系按学科(不按专业)进行招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重点考察考生的潜在素质和综合能力,特别是创新精神和能力,务请考生正确对待复试,认真参加复试。
教育部在我校2011年复试工作中实行加试“综合能力测试”,笔试、3小时,考试时间全校统一拟定于4月13日下午1时至4时,复试考生须按照院系所的布置参加考试,此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7.学校关于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工作,会另行制定,上述日期和办法,需延迟和变动。届时学校或院系所会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进入复试的考生,考生不需频繁查问。
8.按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教育部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如有新的政策或规定,我校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最新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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