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考研政治考点狂背:规律及主管能动性
1、规律就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2、规律的属性。
(1)客观性。客观性是规律的根本特点,它的存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
(2)本质性。任何规律都是事物的内在根据和本质联系。
(3)必然性。任何规律都是事物必定如此、确定不移的趋势。
(4)稳定性。规律的稳定性也就是它的相对重复性。只要条件具备,某种规律就会重复起作用。
二、两类规律的关系
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的联系与区别:
1、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社会规律是通过人们的活动表现出来的社会生活过程诸现象间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2、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按其作用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一般规律、共有规律和个别规律。
3、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之间有一定联系,也有区别。
(1)两者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二者都是规律,具有规律的共性。
(2)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其一,自然规律是作为一种盲目的无意识的力量起作用,社会规律则是通过抱有一定目的和意图的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实现的。在社会规律中既存在着客观制约主观的关系,又存在着主观制约客观的关系。其二,自然规律只要具备了同样的客观物质条件就可以以完全相同的形式反复出现;而社会规律则是历史的,在不同的社会、国家、民族以及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所以认识社会规律比认识自然规律要困难得多。
三、主观能动作用
1、基本原则
(1)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因为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前提。规律的客观性表明,人们不能藐视规律,更不能创造和消灭规律。
(2)必须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因为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运用客观规律的条件。人们可以认识或发现客观规律,并利用规律;人们还可以改变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使事物朝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
2、具体措施
处理二者的关系具体应当做到:
(1)从实际出发,努力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
(2)主观能动作用的发挥,还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
(3)实践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的基本途径。实践是实现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统一的基础。
3、错误后果
割裂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的关系,在实践中就会犯唯意志论和宿命论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