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考研政治复习指导: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
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应当“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共中央领导人对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大致是:经过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估计至少要10年,多则15年或20年),工业发展了,国营经济壮大了,就可以采取“严重的社会主义的步骤”,一举实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国有化和个体农业的集体化。
随着实践的发展和经验的积累,对于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步骤,中共中央的认识发生了变化。1952年9月24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提出,我们要在“十年到十五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不是十年以后才过渡到社会主义”。刘少奇、周恩来等也都论述过“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设想。这种认识上的改变,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随着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彻底完成,国内的阶级关系和主要矛盾发生了深刻的变化。1952年6月,毛泽东指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这说明,明确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已经成为必要的了。
另一方面,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初步发展,中国社会的经济成分(即生产关系)发生了重要变化。这集中地表现在公私比例的变化上。以工业为例,1949年到1952年,国营经济从33.9%上升到50%,私营经济从62.7%下降到42%。这种变化,用周恩来的话说,就是“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一天一天增加,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一天一天加强”。这说明,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在实际上已经开始了。
正是从以上两个方面变化了的实际情况出发,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布《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对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作了完整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当时,对这条总路线的内容有过一种通俗的解释:“好比一只鸟,它要有一个主体,这就是发展社会主义工业;它又要有一双翅膀,这就是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就是说,主要任务是实现国家工业化,而为了实现国家工业化,就必须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全面确立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