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史纲必背:中国革命的新道路
核心关键词
1条道路、2次会议、2个土地法、3次起义、3次错误
核心内容
一、八七会议
1927年4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国民政府的统治依然是大地主阶级和买办性大资产阶级利益的统治。
1927年8月7日,毛泽东“八七会议”提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二、三大武装起义
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第一枪;这是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革命战争、创建人民军队和武装夺取政权的开端。
1927年9月9日,毛泽东等领导的湘赣边界秋收起义公开打出“工农革命军”的旗帜。
1927年12月11日,张太雷和叶挺、叶剑英等领导了广州起义,对国民党的屠杀政策发动了又一次英勇的反击。
三、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
1928年10月和11月,毛泽东就写了《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和《井冈山的斗争》两篇文章,论证了红色政权能够长期存在并发展的主客观条件,提出了工农武装割据的思想。实行工农武装割据,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把土地革命、武装斗争与根据地建设三者结合起来。
1930年1月,毛泽东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文中进一步阐明了中国革命只能走与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的道路。“红旗到底打多久”
1930年5月,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阐明了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即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的极端重要性,提出了“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和“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的重要思想,表现了毛泽东开辟新道路、创造新理论的革命首创精神。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道路理论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即毛泽东思想的初步形成。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在江西省瑞金县叶坪村举行。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及土地法令、劳动法等法律文件;选举产生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毛泽东当选为主席。
四、土地革命战争的发展及其挫折
开展土地革命,就是要消灭封建地主的土地私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私有制。
1928年12月,毛泽东在井冈山主持制定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土地法,以立法的形式,首次肯定了广大农民以革命的手段获得土地的权利。由于缺乏经验,这个土地法关于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禁止土地买卖等方面的规定,并不适合中国农村的实际。
1929年4月,毛泽东在兴国主持制定第二个土地法,将“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这是一个原则性的改正,保护了中农的利益使之不受侵犯。
1931年春,中国共产党制定了比较完整的土地革命纲领和路线:坚定地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分土地,在原耕地的基础上,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至此,中国共产党就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制定了可以付诸实施的比较完整的土地革命纲领和路线。
从1927年7月大革命失败到1935年1月遵义会议召开之前,“左”倾错误先后三次在党中央的领导机关取得了统治地位。第一次是1927年11月至1928年4月瞿秋白为代表的“左”倾盲动错误,认为革命形势在不断高涨,盲目要求“创造总暴动的局面”。第二次是1930年6月至9月以李立三为代表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地认为中国革命乃至世界革命进入高潮,盲目要求举行全国暴动和集中红军力量攻打和夺取武汉等中心城市。第三次是1931年1月至1935年1月以陈绍禹(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
五、遵义会议
1935年1月,中共中央在遵义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遵义会议解决的是军事问题和组织问题,遵义会议开始确立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路线在中共中央的领导地位,从而在极其危急的情况下挽救了中国共产党、中国红军和中国革命,成为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开始走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