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2016年《民法课程》考试大纲
民法课程考试大纲
第一编民法总论
考试内容:
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客体、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第二编物权
考试内容:
物权的概念与效力、物权的类型与变动、所有权的概念与权能、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动产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式、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用益物权的概念与特征、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征、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担保物权的竞合、占有的概念和效力、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第三编债权总论
考试内容:
债的概念与特征、债的发生原因、债的分类及其意义、债的履行、债权保全代位权、债权保全撤销权、保证与定金、债权让与与债务承担、清偿、抵消、提存、免除、混同
第四编债权分论
考试内容:
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合同的分类及其意义、要约与承诺、双务合同中的履行抗辩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工程合同、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行纪合同、技术合同、无因管理之在、不当得利之债
第五编人身权
考试内容:
人身权的概念与分类、肖像权及其侵权救济、名誉权及其侵权救济、隐私权及其侵权救济、姓名权及其侵权救济、荣誉权及其侵权救济
第六编继承权
考试内容:
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继承法的基本原则、继承权的接受、放弃、丧失与保护、法定继承的概念与适用范围、代位继承与转继承、遗嘱与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遗产的认定、继承的开始、遗产的分割与债务清偿
第七编侵权责任
考试内容:
侵权责任的概念与特征、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财产损害赔偿规则、人身伤害赔偿规则、精神损害赔偿规则、共同加害与共同危险、侵权责任主体的特别规定、产品责任、医疗损害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动物致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高度危险致害责任
考试题型: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30分)
例:15岁的未成年人甲将祖父留给他的一栋别墅卖给乙企业,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该合同的效力如何:
A、有效
B、无效
C、效力未定
D、可撤销
二、案例分析题(2题共20分)
例:甲生前共立有三份遗嘱,第一份遗嘱甲将遗嘱内容予以打印,并亲自签名注明日期,遗嘱内容为将别墅留给大儿子。第二份遗嘱为代书遗嘱,有甲的签名并注明日期并有两位无利害关系人的见证人签名,内容为将别墅留给二儿子或者侄女。第三份遗嘱为口头遗嘱,是甲在病危期间所立,有医生和护士见证,内容为将别墅留给小女儿,后甲转危为安。三年后突然离世。为继承甲的别墅发生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第一份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2、第二份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3、第三份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4、别墅应如何继承?
三、简答题(3题共30分)
例: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四、论述题(1题20分)
例:论交付的法律意义。
《民事诉讼法》大纲
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第二节民事诉讼?
第三节民事诉讼法?
第四节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第二章诉与诉权?
第一节民事之诉?
第二节反诉?
第三节民事诉权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当事人平等原则?
第三节辩论原则?
第四节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节处分原则?
第六节检察监督原则?
第四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合议制度?
第二节回避制度?
第三节公开审判制度
第四节两审终审制度
第五节陪审制度?
第五章受案范围?
第一节受案范围概述
第二节法院受案范围的界定
第六章管辖
第一节管辖概述
第二节级别管辖
第三节地域管辖
第四节裁定管辖?
第五节管辖权异议
第七章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第一节当事人概述?
第二节当事人能力与诉讼能力?
第三节当事人适格?
第四节诉讼辅佐人
第五节诉讼代理人?
第八章多数人诉讼?
第一节共同诉讼?
第二节代表人诉讼
第三节诉讼第三人
第四节民事公益诉讼?
第九章民事诉讼证据?
第一节证据概述
第二节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第三节证据的分类
第四节证据的种类?
第五节证据的收集、交换和保全?
第十章民事诉讼证明?
第一节民事诉讼证明概述?
第二节证明对象?
第三节证明责任?
第四节证明标准?
第十一章法院调解
第一节法院调解概述?
第二节法院调解的原则
第三节法院调解的程序?
第四节法院调解的效力
第十二章临时性救济?
第一节财产保全?
第二节行为保全
第三节先予执行?
第十三章诉讼保障制度
第一节期间?
第二节送达?
第三节强制措施?
第四节诉讼费用与司法救助?
第十四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普通程序概述
第二节起诉与受理
第三节审理前的准备
第四节开庭审理
第五节撤诉与延期审理
第六节诉讼中止与诉讼终结
第十五章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
第一节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概述
第二节简易程序
第三节小额诉讼程序
第十六章民事诉讼中的裁判
第一节裁判概述
第二节判决
第三节裁定、决定与命令
第十七章上诉审程序
第一节上诉审程序概述
第二节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第三节上诉案件的审理与裁判
第十八章再审程序?
第一节再审程序概述
第二节民事再审事由
第三节再审发动方式?
第四节再审审查程序
第五节再审审理程序
第六节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十九章特殊程序
第一节特殊程序概述?
第二节《民诉法》第十五章规定的特殊程序
第三节督促程序
第四节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十章强制执行通则
第一节民事执行概述?
第二节执行主体与执行标的
第三节执行依据与执行管辖?
第四节执行和解与执行担保?
第五节委托执行与协助执行
第六节执行竞合与执行救济
第七节执行的开始、进行和终结?
第二十一章强制执行措施?
第一节给付金钱的执行(Ⅰ):查封、扣押、冻结
第二节给付金钱的执行(Ⅱ):拍卖、变卖、以物抵债
第三节给付金钱的执行(Ⅲ):参与分配
第四节交付物和完成行为的执行?
第二十二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一节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总论
第二节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基本原则
第三节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规范的选择适用
第四节外国人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地位
第五节涉外民事诉讼管辖和期间
第六节国际民事司法协助
第二十三章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一节涉港澳台民事诉讼?
第二节我国区际民事司法协助总论
第三节一般区际民事司法协助
第四节特殊区际民事司法协助
法理学大纲
一、考试课程的性质和目的
本课程为法学专业基础课与核心课程,通过学习、考核使学生获得研习法律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为今后的研究生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课程内容和考核要求
法理学教学与考核重点在于基本概念与基本原理,尤其关注当前法理学研究中的重点与热点问题。要求学生能通过学习打下牢固的理论底子,并具有一定的法学研究能力。其中“了解”部分要求熟练记忆,“理解”部分要求准确掌握,“主要内容”部分要求深入思考。
第一编法理学导论
了解:法学研究的对象,法学的历史,法学体系以及分支学科,法理学在法学中的地位,法学研究方法。
理解:法学产生的条件与过程。法学与相邻学科,法理学与其他法学学科的关系。
主要内容:西方与中国历史上主要的法学流派,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与特点。
第二编法的本体论
1、法的基本概念
了解:法的概念、特征、本质、形式、渊源、效力;
理解:法的特征与本质的关系,法的渊源与形式的关系,法的效力与实效的关系;
主要内容:法的分类,法的溯及力,法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2、法的要素与法律体系
了解:法律概念、规则与原则的含义,法律体系的含义;
理解:法律规则、原则的分类,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主要内容:法律规则与原则的关系,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3、法律权利、义务与法律关系
了解:法律权利、义务、权力与人权的含义,法律关系的含义;
理解:权利与义务、权力和人权的相互关系,法律关系的特征与分类;
主要内容:法律权利、义务的分类,法律事实。
4、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了解:法律责任的含义与种类,法律制裁的含义与种类;
理解:法律责任的构成要素,归责与免责;
主要内容: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关系。
第三编法的价值论
1、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
了解: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的含义;
理解: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的联系与区别,法的局限性;
主要内容: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的关系,法的价值系统。
2、法的价值种类
了解:法律中的自由、公平、秩序、效率等价值的含义;
理解:法与自由、法与公平、法与秩序、法与效率的关系;
主要内容:法的形式价值与实质价值,法的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关系。
3、法的价值冲突
了解:法的价值冲突的含义;
理解: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方式;
主要内容:法的价值冲突的实质排序。
第四编法的历史论
1、法的起源与发展
了解:法的起源与各种历史类型,法系的含义,法的借鉴与移植的含义与类型;
理解:原始社会行为规范与法的区别,法律产生的条件;
主要内容:法的发展历程,当代西方两大法系的差别。
2、法治、法制、人治与法制现代化
了解:法治、法制、人治与法制现代化的含义;
理解:法治与人治的区别,法制与法治的区别;
主要内容:法制现代化的类型,现代法治的基本条件。
3、法的全球化与法的本土化
了解:法的全球化与法的本土化的含义;
理解:法的全球化与法的本土化的关系;
主要内容:中国法律传统的创造性转化。
第五编法的运行论
1、立法、执法与司法
了解:立法、执法与司法的释义;
理解:立法、执法与司法的特征与体系;
主要内容:立法、执法与司法的基本原则。
2、法律监督与守法
了解:法律监督与守法的含义;
理解:法制监督的种类,守法的层次;
主要内容:守法的原因。
3、法律解释、法律推理
了解:法律解释、法律推理的释义;
理解:法律解释、法律推理的基本种类与方法;
主要内容:法律解释、法律推理的基本原则及其价值。
第六编法的关联论
1、法与社会
了解:法与社会的关系;
理解:法律的超前性与滞后性;
主要内容:法的社会化。
2、法与经济
了解:法与经济的关系;
理解:经济基础对法律的决定性;
主要内容:法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反作用。
3、法与政治
了解:政治对法的决定作用;
理解:法对政治的反作用;
主要内容:法律与政策的关系。
4、法与文化
了解:道德的含义与特征,宗教的含义与特征;
理解: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与宗教的关系。
主要内容:法与道德的区别。
三、课程的考核
(一)考试形式:笔试闭卷,题型包括选择题、简答题和分析论述题。
(二)考试内容:应能客观反映学生对本门课程了解、理解内容的掌握程度,结合实际运用法理学知识分析研究法律现象、解决法律问题的运用能力。
四、参考教材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