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复查:考试成绩经过严格评阅,多次核分,如果考生仍对成绩有异议,可提出复查申请。拟复查的考生须于3月6日前将书面申请传真或送至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书面申请为考生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考生编号、姓名、复查科目、复查原因及联系方式。各学院派专人在3月6日、7日期间到研招办认真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原件,仅漏判、成绩累加错误和登分错误可予以纠正。复查结果由报考院系在3月8日前通知考生本人。
复试分数线:我校自划复试分数线将于3月8日左右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请密切留意。之前请勿电话咨询,谢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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