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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寄发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考研动态  时间: 2019-03-08 16:49:13  作者: 匿名 

各位考生:

我校将在6月下旬邮寄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考虑到部分考生更换联系方式及应届本科毕业生离校等因素,现开通“通讯地址采集系统”用于采集考生信息。请考生登录(http://121.194.213.158/ksxt/login.aspx ),在页面左侧“通讯地址”栏目填写本人信息。有关要求如下:

一、考生需填写“邮寄地址”、“邮政编码”、“移动电话”三项内容。应届毕业生务必考虑毕业离校等因素,填写本人可接收到的邮寄地址,避免转寄。

二、邮寄地址区分“省”、“市”、“区(县)”、“详细地址”等四栏,请考生对应填写全称(如“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正定县)-详细地址”),“详细地址”填写内容为区(县)级以下地址,请勿重复填写省市区(县)信息。通讯地址为直辖市的,“省”、“市”信息均填写直辖市全称(如“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详细地址”)。

三、材料自取的考生,请在“邮寄地址-详细地址”栏目中仅填写“自取”二字。本校应届考生,原则上填写“自取”。

四、本系统开放至6月15日12时,考生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在系统中修改,否则将按照5月信息采集时填写的邮寄地址邮寄。

特此通知。

各位考生:

我办将于今天(6月22日)通过顺丰快递(寄付方式)寄出录取通知书(快递单号附后),其中包含档案(协议)到达我校且成功采集邮寄地址的新生。未按时填写邮寄地址及未提交档案(协议)的考生,我办将后续寄发其录取通知书。

请自取通知书的考生于6月25日、26日9:00-11:00、14:30-16:30到研究生院招生办(木樨地校区五栋平房518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通知书。委托他人代取的,代办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新生在领取录取通知书后,须仔细阅读新生入学须知,按照须知要求做好报到相关准备。

为确保入学后第一批服装的顺利发放,请所有新生即日起至6月30日24时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121.194.213.158/ksxt/login.aspx ),在“个人信息采集”栏目中填写本人的身高、头围、胸围、腰围、臀围、鞋码等栏目,并在“备注1”中填写体重(仅填写数字,单位:厘米、千克)。

特此通知。

附件【录取通知书快递单号(20180622).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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