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考研中国古代史名词解释:三司
专业课
时间: 2019-03-09 12:19:03
作者: 匿名
洪武九年(1376年),为削弱丞相和行中书省权力,废行中书省,在全国设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云南、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置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主管一省民政和财政;设提刑按察使司管刑法;都指挥使司管军队。三者合称三司,互不统属,分别归中央有关部门管辖。在一些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则单设都指挥使司等机构,实行军政和民政合一的统治。
猜你喜欢
-
- 03-082016年考研计算机大纲详解:计算机组成原理
- 03-082016年考研计算机大纲详解:数据结构
- 03-08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命题趋势
- 03-082015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大纲变化综述
- 03-082016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大纲变化详解:刑法学
- 03-082016考研法律硕士大纲变化详解:中国法制史
- 03-082016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大纲变化详解:宪法
- 03-082016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大纲变化详解:民法学
- 03-08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大纲变化详解:法理学
- 03-08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备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