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古代汉语考研指导:名词解释(二)
21、天籁:民歌随口而唱,随口用韵,随时换韵的情况。
22、叶韵:古人为了说明《诗经》的押韵和谐,认为某字是改读某音,就是“叶韵”,或称“叶句”(叶,同“协”,和谐之意)。
23、叶音法:一种应该否定的注音法。古人认为押韵可以临时改变读音,以求和谐,没有根据。
24、双声:两个字的声母相同,如现代汉语中“珍珠”,“微妙”在先秦是双声。
25、叠韵:两个字的韵母相同,韵头不同也可以,如现代汉语中“光芒”。
26、古音通假:古代汉语书面语言里同音或音近的字的通用和假借。或本有其字,或本无其字,借用同音近音字表示,两个字本来形体不同,意义不同。如“蚤起”,蚤通早。
27、三十六字母:传统认为,有三十六字母,字母指声母,古代没有拼音字母,只好找出三十六个汉字作为声母的代表,如见溪群疑等,反映了唐宋时期汉语声母系统的情况。而上古的声母现在研究为三十二个,被分为牙音、舌音、唇音、齿音、喉音、半舌、半齿。
28、连绵字:由两个音节连缀成义而不能分割的词,或有双声叠韵的关系,如玲珑、徘徊、参差,或没有,如蜈蚣、妯娌,或同音相重复,如匆匆、津津。
29、疏:由于时代的变迁,前人的注解已经不再容易理解,出现了一种新的注解,作者不仅解释正文,还给前人的注解作注解,成为“疏”,也叫“正义”。《十三经注疏》中的《诗经》就是汉代毛亨传,汉代郑玄笺、唐代孔颖达等正义。传指阐明经义,笺指补充与订正毛传的意思。
30、《十三经》:《周易》、《尚书》、《诗经》、《周礼》、《仪礼》、《礼记》、《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论语》、《孝经》、《尔雅》、《孟子》。《十三经注疏》多为汉朝或魏晋人的注。
31、衍文:校勘学术语,简称“衍”,也叫“衍字”。用来指明古籍中多出了文字的现象。如“‘汉水以为池’,‘水’字衍”。
32、脱文:校勘学术语,简称“脱”,也叫“脱字”。用来指明古籍中脱落了文字的现象。如“‘孔世家云:颀然而长’”“‘孔’下脱‘子’字”。
33、韵文:指有韵的文章,有完全的韵文,也有不完全的韵文。
34、平水韵:隋朝陆法言的《切韵》分为206韵,过于细,唐代规定相近的韵可以同用。南宋平水刘渊,将同用的韵合并,成107韵,后人渐为106韵,被成为平水韵,一般叫“诗韵”。
35、平仄;近体诗最重要的格律因素,在诗和韵文中构成一种高低长短相互交替的节奏,即所谓的“声律”。阴平、阳平是平声,上声、去声、入声为仄声。古代的入声现在转入其他三声中。
36、黏:上联的对句和下联的出句的平仄类型必须是同一大类的。失黏:诗歌中不合乎黏的规则的现象。
37、对:每联的出句和对句必须是相反类型的。也就是对句的平仄对立。失对:诗歌中不合乎对的规则的现象。
38、孤平:诗歌中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是律诗的大忌。
39、拗句:不依照一般的平仄的句子,即该用平声的未用平声,该用仄声的未用仄声。拗救:诗人对于拗句,往往用“救”,就是一个句子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则在本句或者对句的适当位置,把该用仄声的字改用平声,以便补救。合起来叫作拗救。
40、对仗:诗歌特别是近体诗中,句法结构相同的语句相为对仗,这是正格。另外又一种情况,只要求字面相对即词类相同,不要求句法结构相同。对仗一般平仄相对。同类的词相对是工对。
41、合掌:一联对仗出句合对句完全或者基本同义,是诗家的大忌,叫做“合掌”。
42、流水对:对仗中的特殊类型。相对的两句之间的关系不是对立的,而是一个意思连贯下来,也就是说出句与对句不是两句话,而是一句话。如“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
43、借对:对仗中的特殊类型。一个词有两种以上的意义,诗人在诗中用的是甲义,但是同时借用它的乙义或丙义,来与令一词相对。如“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取“寻常”本为“平常”之意,但又为古代测量单位,借对数目。
44、填词:词初称为“曲子词”,了解音乐的词人按照乐谱的音律节拍来写词,称为填词或倚声。
45、词调:本指写词时所依据的乐谱,后指把前人每一种词调的作品的句法合平仄分别加以概括,从而建立的各种词调的平仄格式。
46、杂剧:一种带科(动作)白(道白)的歌剧,唱词往往是剧中人唱。只有套数,没有小令,一个套数称为一折,全剧通常四折,有时加上一个楔子。散曲:不是戏剧,没有科白,与词的性质相近。
47、小令:散曲的一种,等于一首单调的词。套数:由两个以上的同一宫调的曲子按照一定规则连缀起来的套曲。
48、赘韵:曲中不必用韵的地方用韵。
49、衬字:曲律中在规定的字数之外所添加的字,或者加在句首,或者加在句中,但不能加在句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