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考研中国古代史名词解释:军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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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9-03-09 12:19:08
作者: 匿名
军机处是中国清代始为秉承皇帝意旨办理军机事务,后扩及所有机要政事的中枢机构。雍正十年改为军机处。军机大臣的职掌可综合为6个方面:①负责皇帝下达谕旨的撰拟和参与官员上报之奏报文书的处理。②凡国家之施政方略、军事谋略以及官员的重要陈奏意见,皇帝批交军机大臣议,提出处理意见,奏报皇帝裁夺。③某些重大案件,皇帝专交军机大臣审理定拟,或会同三法司审拟。④文武官员的补放,均由军机大臣开列应补人员名单,呈皇帝择用。遇科考,亦由军机大臣开列主考、总裁官名单及考试题目,请皇帝选用。⑤军机大臣常侍皇帝左右,以备顾问。⑥军机大臣可奉皇帝之命,以“钦差”的身分,往各地检查或处理政务宣统三年(1911)四月初十清廷宣布成立“责任内阁”时废止。军机处的设立,进一步加强了清王朝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它成为清代皇帝直接控制下的全国行政之总汇,赞襄皇帝对国家大政方略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