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考研政治复习指导:马克思主义哲学重点解析
实践观点是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首要的基本的观点。
①在世界观中,它确认人类通过实践改造自然,使自然打上人类的烙印,认为我们周围的感性世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排除实践就不能正确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
②在认识论中,它把实践放在首位,作为全部认识的来源、动力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
③在历史观中,它把实践作为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据,认为社会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实践贯穿于全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各个环节,离开了实践,就不能科学地完整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
2、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理论基础。
(1)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世界观基础。作为科学的世界观,马克思主义哲学从世界发展的一般规律出发,为我们提供了正确的世界观。
(2)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方法论基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决定中华民族历史命运的伟大实践和一项极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面临着许多矛盾。解决这些矛盾,固然需要专业知识和许多具体的方法,但是更需要从总体上把握那些专业知识和具体方法的根本观点和根本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是科学的世界观,又是科学的方法论。
(3)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认识论基础。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活动中,不可避免的要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遇到各种障碍和困难,需要我们去研究、去探索、去认识。这就需要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功能,坚持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坚持解放思想、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坚持认识是一个过程的观点。马克思主义哲学能够帮助广大干部和群众正确的认识中国的历史和现状,自觉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艰苦奋斗。
3、意识的本质及其能动作用。
①意识的本质包含着两个互相联系的内容:第一、意识是人特有的精神活动;第二、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人脑对客观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
②辩证唯物主义在承认物质决定意识的前提下充分肯定意识的能动作用。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人们能动地反映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和作用。
意识的能动作用主要表现在:意识活动的目的性和计划性;意识活动的主动创造性;意识活动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作用;意识活动对人体的生理调节作用。不同的意识其反作用的结果是不同的:正确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采取正确的行动;错误的意识会引导人们采取错误的行动,对事物的发展起阻碍作用。
③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既要反对夸大意识作用的唯心主义,又要避免低估意识的能动作用,应着重把握下列方面:
第一,全面掌握意识的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关系,这是充分发挥意识主观能动作用的前提。要处理好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与尊重客观规律的关系。一方面,人们对客观规律的掌握决定了意识能动性作用发挥的限度;另一方面,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是认识和遵循客观规律的关键。
第二,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的基本途径是人们的社会实践。
第三,意识的能动作用的实现,必须有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做保证。
第四,意识的能动作用并不是无限制的。这种能动作用是在物质决定意识的基础上的能动作用,无论意识的能动作用有多大,都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物质对意识的根源性。
4、掌握唯物辩证法关于联系原理对于指导我们的实际工作的意义。
①以唯物辩证法关于联系与发展的原理为指导,认识规律、掌握规律、按规律办事。
第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体现事物本身的根本性质,决定着事物一定要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基本秩序和必然趋势。从这个意义来说,科学的任务最重要的是揭示事物的规律;
第二、认识规律是一种艰苦的劳动。首先,规律是深藏不露的,要把握它,就要从事物的各种复杂联系中寻找。其次,事物联系的多样性,增加了新的认识规律的艰巨性。因此,我们要在实际工作中强调,按客观规律办事,注意掌握事物本质联系的重要性。
②以唯物辩证法关于联系与发展的原理为指导,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都作为系统而存在的,这就要求我们,既要看到全局的、整体的联系,又要看到局部的、部分的联系,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要把整体性原则作为基本的出发点,这是我们在现代化建设中,提出的“把握大局,统筹兼顾”、“全国一盘棋”等方针原则的哲学依据。
③以唯物辩证法关于联系与发展原理为指导,分析处理问题,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④以唯物辩证法关于联系与发展原理为指导,正确对待发展与稳定两者之间的关系。
唯物辩证法关于联系与发展原理告诉我们,事物的静止、平衡、稳定是相对的,事物的运动、发展是绝对的。这对我们正确理解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具有指导意义。
第一、相对的静止、平衡、稳定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条件。因此,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我们在政治上必须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建设,社会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条件。
第二、事物运动、发展是绝对的,事物静止、平衡、稳定是相对的。从这一观点看来,稳定本身并非最终目的,稳定的根本目的,正是为了能够加快经济建设的发展,从这个意义说如果不坚持发展,不实行改革开放,没有经济的发展,也不可能有巩固的团结和稳定。
5、主观辨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关系。
(1)客观辩证法是客观世界本身所固有的辨证运动规律。主观辩证法是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是以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表现出来的思维发展的辩证法,可以概括地把主观辨证法称为概念辩证法。
(2)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①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在内容上都是客观的,但二者的表现形式不同。客观辩证法是通过客观必然性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而主观辩证法是通过主观的逻辑形式表现出来的。
②主观辩证法就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后者决定了前者的内容,所以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是一致的。
(3)辩证法、认识论、方法论三者是一致的。
①辩证法和认识论是一致的。因为辩证法的规律贯穿于认识全过程,辩证法所揭示的一般规律,同样也是认识发展的规律;反过来,辩证法的正确性和生命力,也必须由人类认识史、科学史、实践史来检验,辩证法的发展极其新范畴的产生,也必须由新的认识不断丰富和补充,因此,辩证法也就是认识论。
②辩证法与方法论是一致的。一方面,思维方法在本质上是辩证法所揭示的规律和关系在人脑中的内化。辩证法是全部思维方法的“原型”,它的所有规律和范畴具有方法论的功能。另一方面,辩证法若不能成为方法论,不能成为把握现实的认识方法,它就既没有产生的必要和可能,也没有存在的价值。辩证法所揭示的规律和范畴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它反映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而且在于它为人们提供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科学方法。唯物辩证法既是科学的世界观,又是科学的方法论。辩证法只有同时作为方法论,才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实践意义。
6、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一条中心线索,是理解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是从各个不同侧面揭示事物的联系和发展的,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联系和发展的最深刻的本质。因此,对立统一规律必然贯穿在其他规律和范畴之中。
第三、承认不承认矛盾,承认不承认事物的内在联系和辨证发展是区别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试金石。 7、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知行观极其现代价值。
(1)战国时代的知行观。
①“知而非艰,行之维艰”,是说行比知难,要求知和行的统一,包含有辩证法的因素。
②孔子的“生而知之”和“学而知之”的知行观。“生而知之”表现了割裂知行观的唯心主义倾向,“学而知之”则包含有通过后天实践的学习而获得知识的思想倾向。
③孟子提出了“不学而能”的良能和“不虑而知”的良知的唯心主义先念论的知行观。
④荀子提出了唯物主义知行观,他认为,行先知后,知来源于行。他说:“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池,不知地之厚也”。知既然来源于行,行就要高于知,所以荀子说:“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荀子重“行”,把行看作比知识更为重要的东西。
(2)宋元明清时期的知行观。
①宋代的程朱学派提出“知先行后”说,知在先,知不依赖于行的观点。
②明代王守仁反对“将知行分做两件事去做”,在“心即理”的基础上,提出了知行合一说,强调“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因此提出了“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最终陷入以知代行,抹杀了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行”。在认识路线上都是以“知”和“行”、认识与实践相分离为特征的。
③明末清初的王夫之强调了行先知后,并在此基础上肯定知行是统一的,提出了“知行终始不相离”的命题,但王夫之是用知易行难来论证行先知后的,认为“先其难,而易者从之医矣”。王夫之强调行先知后,但也强调知行之间的辨证统一关系,所以其知行观是中国古代哲学史上的最高水平。
③孙中山的知行观。孙中山认为,行在先,知在后,“行先知后”,知是从行中来的,能实行便能知,能知便能进步。在知行关系上,他提出了“知难行易”,是唯物主义的知行观。
④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知行观的现代价值。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关于知行关系的观点,既有唯物主义的,也有唯心主义的。而无论是唯物主义的知行观还是唯心主义的知行观,其合理因素和成果都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深入研究“知”和“行”,即认识和实践的辨证关系提供了极为宝贵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