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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政治思修考点:社会主义法律

考研政治  时间: 2019-03-09 10:24:54  作者: 匿名 

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一、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

1.法律思维方式的含义

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取向。

2.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

一是讲法律。以法律思维方式思考和处理法律问题首先要以法律为准绳。

二是讲证据。以法律思维方式思考和处理法律问题首先要以证据为根据。

三是讲程序。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从法律程序出发。

四是讲法理。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运用法律原理和精神。

二、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

第一,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

第二,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构成法律思维的基本要素。

第三,参与法律实践。法律思维方式在法律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中获得。

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1.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

法律权威是就国家与社会管理中法律的地位与作用而言,是指法的不可违抗性。

法律权威的树立主要依靠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

在当代中国,树立法律权威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法律权威是国家稳定的坚实基础。

2.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第一,努力树立法律信仰;第二,积极宣传法律知识;第三,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学习本章,要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在复习这一部分时,尤其要注意从宏观层面上领悟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而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在以往真题中,本章命制的考点比较多,既有选择题,也有分析题,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应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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