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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考研哲学专业习题及答案(8)

模拟试题  时间: 2019-03-09 12:24:12  作者: 匿名 

名词解释

始基:

它的英译是the first principle (第一原则)或the element ()元素。它的本义有“起源”、“起始”、“根源”等。在哲学中,它被用来指谓“本体”,意为“万物本原”;就是说,万物出于它,又复归于它。在古希腊米利都学派首先提出这个概念后,便长久地存留下来。从泰勒斯到德谟克利特,没有一个哲学家的思想不被“始基”所萦绕。最早提出"始基"这个观念的是西方“哲学之父”、古希腊“七贤”之一的泰利士,他宣称“水是万物的始基”。古希腊哲学家由这一范畴出发,提出了世界的统一性问题,并由此演变出“本体”、“本质”等范畴。

逻各斯:(略)

三表法:

培根提出了唯物主义的经验论和归纳法,在培根看来,认识自然就是认识自然的形式。为了从感觉经验中概括归纳出事物的形式,培根提出了经验归纳法。经验归纳法由三大步骤组成:第一步,搜集材料;第二步,运用“三表法”来整理材料;第三步,进行真正的归纳。培根的“三表法”又分为三步。第一步,首先确定一种所要研究的性质,这种列举许多具有同一性的例证形成的表,培根称之为“本质和存在表”。第二步,选择一些同第一张表中的例证相类似,然而并不具有某种确定性质的若干例证。由“否定的例证”构成的表,培根称之为“相似情况下的缺乏表”。第三步,选择一些同一性质在不同的状况下,具有程度上的差异的例证,由这样的例证构成的表,培根称之为“程度表或比较表”。  培根收集大量材料构成三张表,这还只是为进行“真正的归纳”所做的准备工作。他写道“在提供了例证之后,归纳本身便要开始工作。”这里所说的“工作”,就是在对收集的材料进行“适当的拒绝和排斥”的工作,并在这一工作完成后,依据留下来的例证归纳出所要寻求的某一性质的“形式”。

第二性的质:

洛克认为,外界可被感知的物体具有两种性质: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而第二性质是指,当物体的“微细部分”作用于人的感官,使人产生颜色、声音、滋味等方面的观念(感觉)时,物体所具有的各种有关“能力”。由第二性质产生的观念为第二性质的观念。洛克认为第二性质不过是“能力”。他有时也把颜色、声音、滋味之类叫做物体的“第二性质”。但是,当如此称呼时,他提出,颜色、声音、滋味等并不是物体本身所固有的性质。洛克特别强调上述实为“能力”的第二性质对第一性质(广延、形相、运动、静止、、数目等,是和物体完全不能分离的;物体不论经过了什么变化,外面加于它的力量不论多大,它仍然永远保有这些性质。)的依存性。第二性质为“次等性质”。

绝对理念:

亦译“绝对观念”。德国黑格尔用语。作为世界内在本质的“绝对精神”逻辑学阶段的整个概念体系发展过程中的最后一个概念。它是整个阶段一切逻辑概念的总结,是一个无所不包的有机“全体”。绝对理念最真实的本质就是主体和客体的统一。作为客体即“理念自身”是以思想自身为对象或内容;作为主体即“概念的纯形式”则是对它自身这个内容(包含着一切规定在内的理念)的认识。其特点是具体的普遍性,是最丰富最具体的概念。在绝对理念中,一切对立和矛盾都达到了统一,因而一切发展也都停止,至此,绝对精神“外化”为自然界。   

绝对精神:

德国黑格尔用语。其真个哲学就是“绝对精神”的发展过程。他认为绝对精神是客观独立存在的某种宇宙精神,这种精神实为一种逻辑思维,是脱离了人并与客观世界相分离的,只以概念形式表现出来。绝对精神是限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永恒存在着的实在,是宇宙万物的内在本质和核心,万物只是它的外在表现。绝对精神是一种活生生的、积极能动的力量。认为精神从来没有停止运动,它永远在前进运动着,精神的辩证运动就是“概念的内在发展”。精神由于自身包含着内在矛盾,使它不断地自我否定而向前进展,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经历三个大阶段:逻辑阶段、自然阶段、精神阶段。绝对精神自我发展也就是它的自我认识的过程。在黑格尔著作中,从广义上说,绝对精神和绝对观念有时互相通用;从狭义上说,绝对精神仅指精神阶段中主观精神和客观精神的统一,是精神最后返回到它自身作为精神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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